我确定我喜欢上了那张5.25英寸的软盘。
那时我才开始学习电脑,期末考试的时候是编写一个Dbase数据库项目,不过那时的电脑还是稀罕的东西,所以考试是在卷子上把程序写下来。
我的逻辑思维蛮强的,所以对考试的结果很有自信,卷子发下来一看分数我才明白,我的发散思维同样强,因为我在写程序的过程中加入了太多的自己的想法,比如对查询结果的处理什么的在老师看来过于花哨。但是老师对其中一处的改动我却很是不服,因为按照他的改动程序运行时是会出故障的。
那年暑假,我找到一台电脑,把我本来的程序和老师改动后的程序都写了一遍,和我想象的一样,老师的改动是按照他对项目的理解来做的,根本对不上我的程序设计,但是他在这里扣除了我10分。我把两段程序都拷贝在一张5.25英寸的软盘中,想开学后找老师理论一番,说实在话,我一直不喜欢这位老师。
我喜欢的老师很少,因为我从来不明白老师为什么要把我们都教得和他期望的一模一样,为什么要教那么多陈旧不堪的东西,为什么不允许学生有自己的见解,为什么把有趣的学问教的毫无生趣。所以从中学到中专,我的政治老师没有一位喜欢我(但我喜欢其中一位政治老师,因为她是个美女),除了语文老师的所有文科老师几乎都不喜欢我,语文老师和理科老师几乎也只是在我为他们争光的时候喜欢我。当然,真心喜欢我的老师也有很多,值得我尊敬的老师同样很多,比如莫老师、代老师、蒲老师等。
幸好我从来不在乎,我为什么要在乎呢?
回到那个计算机老师,暑假后我并没有去找他,只要我及格了,分数又有什么意义?
我一直保存着那张软盘,可惜后来在一次搬家中把它搞丢了,不过在我心中一直存在这样一张软盘,每当我遇见异见者的时候、每当我遇见权威者的时候、每当我遇见后来者的时候,我都会提醒自己尊重别人的想法和意见,不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对别人的思路进行篡改。
怀念软盘的肯定不止我一个,设计下面这个东西的就是其中之一。

其实这是一个披着软盘外皮的优盘。设计师:Thomas O’Connor。